旅行社再新增丙種?有17位立委擬推動「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提案要求在既有綜合、甲種、乙種旅行社之外,另新增丙種,讓網路新興旅行業者能合法化,以便管理。此舉引起業界反彈,認為網路旅行社會打壓其他旅行社空間,若要開放就取消特許行業規定,公平競爭。台北市旅行同業公會副理事長柯牧洲表示,旅行社是特許行業,要向政府繳交保證金,這些地方個人旅行社,因為不靠行,不必向觀光局繳納保證金;也因個人沒有資本額,不能參加旅遊品質保障協會,對於消費者權益更沒有保障,也因為少數業者,打壓其他旅行社生存空間。他強調,若要開放丙種旅行社,應請要取消特許行業規定,政府把保證金還給大家,旅行社歸經濟部管轄,不受觀光條例規定,讓大家變成一般產業公平競爭。觀光局則表示,針對立委提案,要增加丙種旅行社,下修旅行業資格,因涉及修改發展觀光條例,已預擬方案,已積極找業者舉辦座談會,收集各界正反面意見,再提供立委參考,觀光局目前未有定論。現在網路興盛,旅遊產業也會有變化,不一定完全用負面的角度看此草案,相關法令配套措施也都需要討論,觀光局強調一定會了解業界想法。靜宜大學觀光觀光事業學系副教授黃正聰指出,現在是網路時代,產業界要跟著應變,據他了解,是一群年輕人在網路創業,卻不受發展觀光條例規範,因此找上立委,讓新的創業者能符合法規,擬新增丙種旅行社,不過要是沒有繳納保證金,應該只提供旅客諮詢服務,不能帶旅行團。他認為,現在資訊經濟興起,年輕人沒有大資本額,對於修正草案讓他們走入體制,採正面態度,也強調政府要輔導現有企業e化,多跟業界溝通,才能跟上時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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